ofo经约谈后仍不退押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鞭牛士 7月7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开。
审理经过显示,ofo 公司被约谈责令改正后,仍未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 5 万元罚款。因 ofo 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 ofo 公司。最终裁判结果为,对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京交法(9)字 09ZXC2000009《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截至目前,ofo 公司已有多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令及终本案件,已多次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