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牛士讯 6月15日消息,有用户恶意给小米新机写差评,被小米诉至法庭一案有了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消费者恶意差评小米10至尊纪念版案判决书。法院判定,消费者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要求其在10日内删除所发的恶意评价,并且在《法制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等3万元。
2020年8月16日,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开始发售,在发售评论中,其中被小米调查是恶意虚假评论。
对此,小米公司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张某删除其用户评论内容,在《法制日报》及京东平台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的商品评论区连续刊登30日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及合理支出10万元,合计100万元。
法院认为,上述评价系被告张某针对小米10至尊纪念版手机进行的缺乏事实依据的虚假评价,其行为具有违法性;其次,被告张某陈述其只拆封了其中一台手机,并于收到手机的当日以原价转手出售一台,过了一两日又将另外一台手机以原价出售,其行为不符合普通消费者或者电子产品爱好者的消费习惯。
最终,法院判定,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裁定其于判据生效10日内删除京东平台所发的两条小米10至尊纪念版评价,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小米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共计3万元。
此事随后引发网友热议,话题“恶意差评小米新手机被判赔3万”也登上微博热搜榜。对此,有网友评论称,这种事需要理智,故意使恶就该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