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诉陈晓名誉侵权被法院驳回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国美诉陈晓名誉侵权索赔4900万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驳回了国美的诉求。
据悉,国美称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离职后发布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并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讨回了1000万元。之后国美再诉陈晓,索赔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要求陈晓通过媒体道歉三次。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国美诉陈晓名誉侵权索赔4900万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驳回了国美的诉求。
据悉,国美称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离职后发布有损国美品牌形象的不实言论,并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讨回了1000万元。之后国美再诉陈晓,索赔经济损失4900万元,并要求陈晓通过媒体道歉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