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KOL“建华wei业”侵犯名誉权二审胜诉
11月21日消息,近日微博帐号“建华wei业”运营者李展与小米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上诉人李展立即停止侵权、道歉,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4万元等。
小米因认为李展自2014年至2016年在新浪微博持续发表数十条侮辱诽谤小米的微博,而于2016年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11月21日消息,近日微博帐号“建华wei业”运营者李展与小米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布,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上诉人李展立即停止侵权、道歉,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4万元等。
小米因认为李展自2014年至2016年在新浪微博持续发表数十条侮辱诽谤小米的微博,而于2016年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