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双11不得先涨价后打折
11月3日消息,工商总局昨日发出了“要求各地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知规定,电商促销活动须严格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法规,做到“不得先涨价后打折”、“不得贬低对手等”七不得。
1、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2、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4、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
5、不得限制、排斥竞争;
6、不得攻击贬低对手;
7、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