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享单车指导意见: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9月15日消息,《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出台。
意见指出,北京市将对共享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且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在车辆管理方面,明确了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等各方责任:区政府承担企业监管责任,企业承担经营与管理主体责任。
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在车辆的使用上,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9月15日消息,《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出台。
意见指出,北京市将对共享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且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在车辆管理方面,明确了政府、企业和承租人等各方责任:区政府承担企业监管责任,企业承担经营与管理主体责任。
企业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在车辆的使用上,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