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账号管理新规:建立黑名单制度,“后台实名,前台自愿”
9月11日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9月7日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
对互联网平台而言,新规规定,“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同时,要加强对平台的监测管理,如有发布违法信息,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若有账号违反平台服务协议及法律法规的,应当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平台应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
此外,新规要求平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并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发布内容和网络日志。
新规适用于腾讯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账号;百度的百家号、网易的网易号,今日头条的头条号、腾讯的企鹅号、一点资讯的一点号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开设的用户公众账号;在知乎、分答等互动平台开设的对公众答复的用户公众账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