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媒体也要“三审三校”
8月30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要求广大报刊出版单位及其新媒体全面加强采编管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知提出6点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统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加强网络活动管理;完善问责机制。
通知要求,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制作新闻标题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尤其对违法违规刊发新闻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