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新规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8月3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实行实名制管理,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设电子围栏等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提高服务质量等。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等。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或预付的,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