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梦想“一无所有”的贾老板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月入60万,有房有车,贾老板过得实在太惨了。 不过,月入60万的贾老板申请破产也是有原因的。据悉,贾老板负债约20亿美金。按其93810美金的月收入来算,还清贷款还需1776.8年。 洗心革面,破产只为还债? 按声明的说法,贾老板放弃了简单、低成本和可以直接豁免所有债务的个人破产清算,而选择了难度更大的个人破产重组,是为了债权人。是这样吗? 我们来看看《美国破产法》怎么说。《破产法》中适用于个人破产的有3种类型,分别位于第七章、第十一章和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适用于个人,是一种债务延期偿还法。使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债务人必须有一定的固定收入。此外,债务人应应在3年(特殊情况可延至5年)内还清全部或部分债务。更重要的是,债务人的非抵押性债务不得超过336,900美元,抵押性债务不得超过1,010,650美元。 而贾老板欠了多少钱呢? 声明中写道,截至目前,贾跃亭先生已替公司偿还债务超30亿美金,待偿还债务总额约为36亿美金,减去已冻结待处置国内资产以及可转股的担保债务,债务净额约为20亿美金。 也就是说,这个第十三章,贾老板是妥妥地不适用了。 那第七章(破产清算)和第十一章(破产重组)又有什么区别? 声明中提到,破产重组有更大的可能性使债权人得到更大的偿付,还能防止个别债权人的恶意冻结及低价拍卖行为,防止债权人整体的利益损失,并能减少债权人采取其他方式行使债权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和不确定风险。也就是说,贾老板采用破产重组,是打心眼里替债权人着想。 听起来真是感天动地。 法律网站KPPB LAW 上提到,在第七章清算过程中,受托人将出售所有具有现金价值的资产,核实债权人的债权有效性,并按照《破产法》要求的顺序将出售收益分配给债权人。 而第11章通常适用于重组倒闭的企业,但有时也用于清算复杂的企业或重组具有高价值资产的高收入者的复杂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与其说贾老板是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主动选择了更麻烦的破产重组,不如说他自己的情况本来就更适用于这一方式。 刘品芝律师团队也撰文称,破产重组在于挽救,破产清算在于消灭。一般来说,不论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一定的价值,有希望通过“重组”获得“新生”来清场债权人债务的,都会选择重组。只有到了难以起死回生的地步才会选择清算。 此外,这一方式也变相把债权人和FF绑在了一起。把债务转化为FF的股权转接到债权人身上,如此以来,债权人如不想让自己的银子打水漂,就很可能不得不拉FF一把。 公众号“差评”撰文称,通用汽车就曾执行过第十一章的破产保护,最后在其最大的债主(美国政府)的帮助下起死回生,而美国政府也得以缩减亏损程度。 也就是说,贾老板这一手,不仅“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更将债权人的利益与FF的未来死死绑在了一起。 与其说他是洗心革面老实还债,不如说他是给债权人们又画了一张饼。 贾老板放权的决心 要说“破产”是贾老板“感动中国”的高潮,“放权”则似乎是一个开端。 2018年,贾老板成功抱上金主爸爸恒大的大腿,其后又迅速与其决裂。据传,双方闹崩的原因,就在于贾老板不愿交出FF控制权。这一风波发生在2018年10月。 据此,不少人认为,贾老板此次9月放权,实在是为了还钱,痛下决心。 但不要忘了,今年FF已经推行了合伙人制度,且据消息人士称,该计划从2108年底就已开始规划。这一制度推行之后,CEO的权力被削弱,而身为CPUO的贾跃亭仍能继续参与FF的管理与创新。 贾老板如今的放权,与去年情况已经大不相同。 到底什么时候回国 国外的债权人能获得多少利益,贾老板手上有多少权力,似乎和咱关系也不是很大。更多网友关心的问题是,这下贾老板能回国了吗? 声明中提到,个人破产重组方案完成后,贾跃亭先生把个人所持有的全部FF股权和相关收益权转让给债权人,个人担保义务和债务得以解除,从而可以回国推动和落实FF中美双主场战略,这对FF成功融资和未来IPO都是重大利好,尤其对FF中国业务的快速发展意义重大。 10月14日,FF新任CEO毕福康也对21Tech记者表示,贾跃亭想回到中国重塑信誉和形象,FF的成功也将是先决条件。 换句话说,根据毕福康的意思,贾跃亭回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破产,二是FF成功。 据悉,《破产法》第11章针对个人的案例可能持续数年。 此外,到目前为止,破产重组仍是贾老板单方面的意愿。到底能否实施,还得看债权人的意思。 当然,就算债权人没意见,这一过程也很可能将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鞭牛士,就算贾跃亭在美国完成破产重组,其在国内的债务也仍然需要偿还。他还表示,贾跃亭目前仍处于失信名单上,无法回国,“飞机都不能坐”。 据鞭牛士查证,贾老板的大名的确仍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上。 如此看来,贾老板下周回国的计划,大概率又要泡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