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Bianews报道 8月13日消息,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70条规定,其中第二条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被认为是“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Bianews报道 8月13日消息,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70条规定,其中第二条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被认为是“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