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刘翔发律师函称极路由侵犯其肖像权
Bianews 2016-08-12 11:53

Bianews报道 8月12日消息,刘翔给极路由运营方北京极科技有限公司发去律师函,称其使用刘翔照片用于商业目的,侵犯了刘翔的肖像权。

刘翔方面在律师函中指出,2015年4月7日刘翔退役,极路由官方微博于当天发出了一幅以刘翔照片为背景的宣传海报,并打上了极路由品牌LOGO。这一行为没有经过刘翔允许,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已对刘翔的肖像权构成了侵犯。

8月5日,刘翔也曾因相同原因起诉滴滴出行,要求滴滴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并赔偿126万元。

扫码下载app 最新资讯实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