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朴珺诉公号“兽楼处”侵犯名誉权获赔6万元
Bianews报道 3月21日消息,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就田朴珺诉微信公号“兽楼处”文章侵犯名誉权并索赔56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号文章部分事实缺乏证据,有具侮辱性质词汇,贬损了田朴珺人格尊严,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公号注册人王女士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6万元。
法院认为,田朴珺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需对他人的评述具有较高容忍度;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言,超出一定限度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去年5月,公号“兽楼处”发表文章《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王思聪曾微博转发。8月,该公号又将上述文章内容修改后作为《兽爷回顾︱田小姐撩汉往事》的组成部分予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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