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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网约车不符合服务资质,消费者起诉“滴滴出行”欺诈
2019-02-26 11:13

Bianews 2月26日消息,据海淀法院网官网消息,陈先生称,其曾三次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注册服务账户提出网约车服务需求,但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均不符合网约车服务条件。针对此三次服务,陈先生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分别退还网约车车费13元并支付500元欺诈赔偿。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述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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