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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新个税法明年1月1日施行 手机APP可填报
2018-12-30 19:10

Bianews 12月30日消息,今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致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新个税法2019年1月1日全面施行,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施行。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相关信息,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还可以通过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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