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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进口车业务主体新增80万元执行
鞭牛士 2026-09-01 15:48

9月1日,天眼查司法案件信息显示,8月28日,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80.63万元,执行法院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6)浙0102执13323号。这是该公司页面目前仅有的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未显示历史被执行人记录。

天眼查App显示,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宝马集团进口汽车在国内的进口、销售及服务等业务,与负责国产宝马汽车生产的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并非同一法律主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3月发布的同一份召回公告也按主体区分业务:华晨宝马负责召回133,849辆国产5系汽车,宝马(中国)负责召回45,678辆进口5系、7系及M5汽车。因此,此次执行信息对应的是进口车国内业务主体,并非国产车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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