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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马被罚款198元!误将水仙当百合配送致顾客中毒
鞭牛士 2026-05-20 19:31

5月20日消息,近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寺分公司因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配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中毒送医,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处以警告、罚款19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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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作出,市监局责令盒马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经举报人及当事人进行确认,举报人于2026年1月2日下达“兰州鲜百合”订单后,当事人实际向举报人配送的物品为“水仙种球”。经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询问误送的原因,当事人称当日接到两单分拣任务,在打包过程中将两个订单中的百合与水仙看反,导致将两个商品装错,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发货。

针对上述结果,盒马提出两条申辩意见:第一,本案性质属于“员工操作失误”,而非“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第二,公司已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本案属于流程执行中的偶发漏洞,不等同于企业“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但市监局未采纳上述意见,认定盒马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商品分拣打包环节未认真辨别货品,存在管理疏漏。

针对上述问题,当事人采取了“食材与非食材分区管理、指定水仙产品清单与图示、提高商品标签识别、系统检验机制升级”等措施,于2026年1月17日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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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1月,有消费者反映,其通过盒马APP购买的鲜百合,被配送员误配送为水仙种球,导致家人食用后中毒送医。

该消费者表示,在家人治疗期间就此事报了警。警方随后前往涉事的盒马门店进行调查,并调取了相关监控。后续警方告知,由于没有证据表明配送员存在故意行为,其本人也陈述此为无意过失,因此该事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周女士还表示,在事发后的第二天,涉事盒马mini黄寺店负责人曾联系她道歉。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对此,盒马方面表示,初步调查,系拣货过程中将同时段另一订单的水仙种球误放入该顾客包裹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已对相关流程进行整改,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我们再次向受影响的顾客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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