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是国内最顶尖的平台型公司之一,有一批忠实的铁粉。另外,小红书是一家非常有包容心的公司,美国封禁tiktok的时候,曾经有无数的外国友人涌入小红书,作为和中国朋友交流的窗口。
近日,小红书再次引发关注,这次引发关注,是因为离职员工的期权问题。说实话,这种事情在行业里司空见惯,即离职员工和原单位存在期权纠纷,但大部分案例,都是企业获胜。在这次诉讼中,小红书败诉了。
前小红书员工陈浩诉前公司小红书违法解约及导致股票期权损失的案件终于告一段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陈浩胜诉,公司需赔偿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余万元、期权损失70余万元。
陈浩于2022年5月30日入职薯一薯二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薯一广分公司”),职位是商业部的生态直客销售负责人。2023年圣诞节,被通知裁员的。
薪酬文件显示,陈浩除了约定固定月薪外,公司还承诺在入职后授予陈浩购买30000股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公司境外控股公司,下称XINGIN控股公司)普通股的期权。
另据股票期权协议,期权在不少于四年的时间内行使完毕,按行权开始日起满二年行使50%,满三年再行使25%,满四年再行使25%。
双方一开始进行了友好协商,薯一广分公司提出给陈浩“N+1”赔偿,但没有期权补偿,陈浩不同意,最终双方协商破裂,陈浩先后通过仲裁与诉讼程序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起相关诉求,将薯一薯二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薯一公司”)、薯一广分公司告上法庭。
据今朝新闻报道,前小红书员工陈浩与公司的期权纠纷案终审落槌,不仅获赔85万元,更成为国内首例针对互联网境外VIE架构期权激励作出明确责任认定的司法案例。
陈浩先后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期权损失赔偿提起诉讼。庭审中,小红书提出了互联网企业应对此类纠纷的惯用三大抗辩:一是陈浩“不胜任工作”;二是期权由境外独立主体授予,与境内公司无关,且协议约定境外管辖,内地法院无权审理;三是公司未上市,期权无实际价值。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首次为跨境期权纠纷的司法认定划定了清晰边界:
1️⃣一是确立境内管辖与主体关联:法院认定,尽管期权由境外公司授予,但签约代表为小红书创始人,境内公司负责招聘、发放入职邀请并将期权纳入薪酬核算,二者构成实质关联及人格混同。期权协议因劳动关系而签订,故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这一判决直接推翻了企业“境外主体与境内无关”的经典抗辩。
2️⃣二是定性期权为劳动报酬:法院认为,期权归属与员工服务年限、劳动付出高度绑定,并被纳入薪酬体系核算,具备劳动报酬的法律属性。这意味着期权不再是企业可随意撤销的“福利激励”,而是员工应得的法定对价。
3️⃣三是禁止企业“恶意促成条件不成就”:法院援引《民法典》规定,认定在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企业单方违法解约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以劳动关系解除为由剥夺员工已获授的期权权益。这一定论,精准打击了部分企业在期权临期时“优化”员工以规避兑付责任的操作模式。
睿财经记者观察:
希望通过小红书的案例,给所有员工提一个醒,就是要合法追求自己的权益。另外也呼吁,像小红书这样的平台公司,应该多关心员工,并支持员工的合理诉求。(转载自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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