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隐匿发明人姓名的操作,影石创始人、CEO刘靖康曾公开回应,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核心研发人员,避免其被同行猎头盯上、恶意挖角。
不过,在对影石全量专利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后,发现这一说法与专利披露的实际情况存在逻辑矛盾。通过将影石全部国内匿名专利,与对应国际专利逐一比对后发现,除本次涉诉专利外,影石还有多项专利采用了完全相同的国内隐匿、国际公开发明人的操作模式,该情况与本次权属纠纷事件高度雷同,且与本次大疆起诉影石的案件无直接关联。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专利号WO2024041597A1的国际专利申请,以及其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CN115307039A,两项专利为同一发明创造的国内外同步申请,申请人均为影石关联主体,却在发明人信息披露上出现了明显差异。
公开可查的专利信息显示,该国际专利的发明人列表中明确包含“陆利芬”,而对应的国内专利申请中,未将“陆利芬”列入公开发明人名单,仅标注“其他发明人请求不公开姓名”,与本次涉诉专利的发明人披露操作模式完全一致。
另经检索,同样名为“陆利芬”的人士曾为桂林智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桂林智神专注于手持云台研发,品牌名为“智云”,陆利芬在桂林智神名下申请了多项专利,与后续影石的陆利芬申请的专利相似。
因此,本次影石相关专利国际申请中列明的发明人“陆利芬”,不排除与前述桂林智神前核心研发人员存在同名但非同一人的可能性。
从常规逻辑来看,若隐匿发明人的核心目的是避免研发人员被猎头挖角,那么同一项专利在国际申请中公开发明人姓名的操作,本身就无法实现所谓的“保护”效果。猎头的挖角行为不会受专利申请地域的限制,国际专利的公开信息,早已让研发人员的姓名处于可被公开查询的状态。而这种国内隐匿、国际公开的操作,客观上唯一能形成的效果,是规避国内司法体系中,针对离职员工职务发明的权属追溯与审查。(蓝鲸新闻)
扫码下载app 最新资讯实时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