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到,AI漫剧进入规模化增长阶段后,与之相对的是,原创内容被“洗稿式”侵权,部分AI漫剧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短篇故事进行简单改写,情节重组后,直接上线变现。由于AI生产成本极低,可批量化生产,而原创方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对方都完成流量变现了,维权工作才启动,导致侵权速度高于维权速度。因此,他建议成立AI漫剧侵权处置通道,制定AI漫剧侵权判定指引,明确“洗稿”、“情节重组”等行为的认定标准。
(转载自新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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