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厂混,跳槽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跳槽后把老东家客户带走,在圈里基本也属于见怪不怪。
但是,把客户带走后被前东家发现并起诉,最终判定员工和新东家共同构成侵权,需要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这样的案例是比较少见的。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这几天,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条信息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3年8月28日对网易侵犯商业秘密案做出终审判决:
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有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员工王某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连带赔偿北京猿力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部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员工王某在2018年2月入职猿辅导,担任数学主讲老师,在职期间跟猿辅导签署了《保密和知识产权协议》。
后来王某2019年11月跳槽到网易有道,用成立QQ群发消息的方式,推广“有道精品课”,对猿辅导学员进行诱导退课并转至有道课程缴费…
法院判定,以上行为对前公司构成了商业秘密侵犯。
而网易有道在明知王某使用涉案学员ID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上述学员ID,存在明显恶意侵权行为,也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从2019年到2023年8月,几方对簿公堂,前前后后将近4年时间,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2021年10月,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及网易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判定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随后,有道方面及王某就此上诉。
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终审:维持一审关于王某、网易有道两家公司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判决其连带赔偿猿力公司5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声明消除负面影响。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文章《前讲师建群拉生源,新东家一起成被告》)
不得不说,公司勾连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败诉,这背后不仅是商场如战场的体现,更是公司道德水准的显露:明知有问题,也依然用不正当竞争获取客户。
也不禁要问,为何员工离职后入职新东家,总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和纠纷?不都会签竞业协议吗?
“没用!”一名互联网销售HR告诉厂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真实利益之下,有的是办法,他本人就至少有3种规避的方式…这在圈里很常见。”
“日常获客单均成本最高时逼近2000元,巨额获客成本面前,员工的竞业协议仿佛也成了废纸一张。”
「跳槽」和「挖人」都要讲规矩。直接把客户带走,对老东家造成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此案也成为公司勾连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败诉的典型案例。
今年网易可谓“水逆”不断,有道上月刚被通报:
8月25日,北京市教委发布线上培训机构违规通报,网易有道以购书赠送学科直播课形式在暑期开展学科培训,培训主体、时间、课时数均违反相关规定,涉嫌无资质变相开展线上学科培训行为。
(来源:北京市教委官方公众号)
关于不正当竞争,4月还上过一波热搜:
4月10日,天眼查显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网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原告为周杰伦及杰威尔音乐有限公司。
(来源: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双方闹上法庭的原因是网易旗下游戏侵权了周杰伦。
去年,网易旗下自主研发的游戏《天下3》上线。
在游戏中网易设计了一款“道具”,这一道具可用于兑换周杰伦最新数字专辑,此举让不少玩家误以为此款游戏和周杰伦达成了合作。
之后官方进行宣传时又发布了抽奖活动,奖品正是周杰伦新专以及演唱会门票。
然而这些行为均未得到周杰伦方的授权,在未得到艺人授权的情况下,品牌方是无权用抽奖送周边、门票等方式来为自己做宣传的。
如此蹭流量,不用说广大杰迷无法接受,路人都直呼吃相太难看。这也惹得周杰伦方火速发表声明:从未授权该款游戏使用周杰伦之音乐作品。
……
看来,网易的“水逆期”可能还没结束,中秋后进入Q4,说真的,后面可长点儿心吧,剑走偏锋的前提是路要正,这样才可能早日跳出自己的“水逆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