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牛士 8月21日消息,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2月4日,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魔都好饿」上发布一篇标题为《法租界日料剧本杀,你来做导演!》的文章。文章中还插入上述代金券的购买链接进行引流,在宣传「御蘭庭·日料」的商户时在标题中使用「法租界日料‘剧本杀’」的广告宣传用语。
上海市场监管局认为,美味不用等使用「法租界日料‘剧本杀’」的广告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之规定,构成了广告宣传中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2022年11月30日,美味不用等的工作人员还曾在微信公众号「美味美生活」上发布一篇标题为《堪称“肺部清道夫”的胖大海枇杷茶,给嗓子做个SPA!》的文章,宣传介绍上述产品,并在文章中插入产品购买链接进行引流,文章使用「止咳祛痰」、「解毒之王」等广告宣传用语,而「胖大海枇杷茶」实际为普通食品。
上海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止咳祛痰」、「解毒之王」等医疗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