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本人回应:从未从公司拿到过任何投资收益
鞭牛士 6月16日消息,今日晚间,针对“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一事, 贾乃亮工作室发文回应称,不信谣不传谣。
随后,贾乃亮也发文回应,“过去几年,投资了两三家公司,本人确实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参与经营管理,这些年也从未从投资的公司拿到过任何投资收益,今天这个热搜让我深刻自我反省,以后会加强与创业团队的沟通,定期监督检查。”
对此,涉事公司万核网络回应称:已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缴纳款项,并称:贾乃亮先生从未参与过公司的相关运营工作,本次事件与贾乃亮没有任何关系。
近日,杭州万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被杭州市税务局合计罚款约17.26万元。
具体事由为,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银行卡分别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2226340.65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单位支付宝取得收入374847.29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工资641902.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01.67元。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实缴资本75万元人民币,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