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诉争氣商标终审被驳回
鞭牛士 3月8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二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此前,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元气森林公司诉争商标(37618085号“氣”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元气森林公司提起上诉,以涉案引证商标属于闲置且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商标”等为由,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若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对此认定正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