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擅自将快递放至快递柜最高罚3万
鞭牛士 1月11日消息,1月7日,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柜、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否则最高可罚3万。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1。在分拣作业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2。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递柜、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3。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件的。
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观。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