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松韵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判赔4万元
鞭牛士 12月30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谭松韵与郑某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谭松韵诉称,被告郑某发布三十余条侵权微博,捏造虚假事实污蔑原告,以侮辱性言辞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辩称,其发布微博时不具有主观恶意,且已主动删除涉案微博并注销账号。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在涉案微博中发表的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具有明显的侮辱性含义,构成侮辱、诽谤,且具有较强的主观恶意,其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最终法院判决,郑某赔偿谭松韵40099元并公开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