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阿里违法开除,索要500阿里股票败诉
鞭牛士 11月26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田某与北京阿里巴巴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终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不支持田某索赔500股美股阿里巴巴股票的等价人民币损失655000元请求。
天眼查App显示,田某于2014年4月入职淘宝朝阳分公司,2016年5月,淘宝朝阳分公司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田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向朝阳仲裁委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于2016年9月裁决淘宝朝阳分公司与田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淘宝朝阳分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于2018年2月作出淘宝朝阳分公司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
田某认为其曾与淘宝朝阳分公司签订2000股阿里巴巴股票授予协议,但因淘宝朝阳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导致其未被授予剩余阿里巴巴股票,因此现起诉要求赔偿等价人民币损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田某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一审驳回田某诉讼请求。田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二审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