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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莉莉:举证责任倒置 淘宝网伤害了谁?

发布: 2008-3-23 14:57 | 作者: 戈莉莉 | 来源: Bianews.com | 查看: 141次

鞭牛士&搜狐IT——网编训练营

    3月11日,淘宝网宣布将推行“假一罚三”、“7天无理由退换货”和充值卡“闪电发货”三大举措,据悉,这是淘宝网推行的“消费者保障计划”的第二阶段。

  “假一赔三”将首先在化妆品类商品推行,然后会推广到淘宝网所有商品类目。其具体规则是,买家使用支付宝在淘宝网上购买支持“假一赔三”的商品,在交易完成后14天内,如果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货,而且在直接与卖家协商退换货不成功时,买家可以按淘宝网的相关规则发起“假一赔三”赔付申请。随后,淘宝网会要求卖家举证证明其所卖出的并非假货。如果卖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一律视为假货;淘宝网会从卖家支付宝账户里冻结的保证金里扣除3倍于交易金额的款项赔付给买家。

  作为淘宝的忠实用户,我做过卖家买家两个角色,从我自己的个人意见来讲,淘宝网此举,必然要引起众多卖家的强烈不满,且看我从以下三点进行的分析:

  首先,说起“举证”,难道只是卖家自说自话吗,不需要涉及到第三方的权威鉴定机构吗?举证需要多少成本?需要花费多少精力?为了区区几十块钱的产品来举证,这笔生意恐怕绝大多数人要选择放弃吧?

  再说说“伪证”,当今社会,假证泛滥成灾,假证甚至比真证还要真,连国家的3C认证标志都能通过不法渠道大量批发,何况是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明?试问淘宝网是否还要设定一个鉴别机构,先来审核一下哪些合格书,是权威机构颁发,具有说服力?

  最后,不得不谈的是,“恶意评价”“恶意竞争”“恶意投诉”,林子大了,啥鸟都有,有些人就是专业黑手,就干这种损人不利己之事,那么势必增加淘宝客服人员的工作量,以还公道。

  当然了,越是对消费者的权益有保护,平台的诚信度就越高,骗子生存的空间就越来越少,从整个发展来说,我觉得淘宝推行“假一赔三”这个系统,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对于诚信合法的好卖家而言,却增加了他们的成本,是一种伤害。我今天写这篇文字,更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淘宝网”,毕竟诚信合法的交易是我们社会发展的根本,维护一个好的购物环境,需要大家和谐共进,我们的网上家园才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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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5-09 18:04:33
没有这种规范,受伤害的就是买家,有了这种规范,受伤害的只有卖假货的卖家。又有多少买家是因为买到假货却又觉得不值钱,实在耗费不起这个精力和卖家理论而放弃。其实双方的地位是一样的,没办法,这就是网络。
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5 17: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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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5 0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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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3 22: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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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3 1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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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引用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3 18:30:52
虽然陶宝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行不行得通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3-23 1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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