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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之狼先后性侵犯7女 八度重审都判死刑

发布: 2008-1-18 17:40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鞭牛士&搜狐IT——网编训练营

  台湾一名多次性侵犯女网友并造成1人死亡的“网络之狼”王国华,经过八度死刑判决,台湾“最高法院”17日驳回上诉,判决死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王国华从2002年6月起,连续对女网友强奸、猥亵并洗劫财物,前后共性侵7名女子。有一对受害的未成年少女还被其丢进排水沟,造成其中一人淹死。

  据悉,王国华每次均选择在半夜,化名“多多龙”在屏东地区网吧上网约出女网友犯案。根据判决书指出,王国华在屏东县犯下7件强奸、猥亵、强盗及杀人犯行,犯案时间多在凌晨,被害人中还有一名是男扮女装的网友。

  本案曾经台湾“最高法院”六度发回重审,但王国华每一审都被判处死刑。在八度被判死刑后,台“最高法院”17日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TAG: 网友 死刑 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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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老兵 发表于 2008-1-19 14:59:01
被害人中还有一名是男扮女装的网友。
-------------------------------------------------
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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