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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裁员引发工会不满 雇员酝酿集体行动

发布: 2008-1-17 12:21 | 作者: 熊熊 | 来源: 赛迪网 | 查看: 18次

  1月17日消息,德国最大的工会德国工会联合会(DGB)日前表示,诺基亚决定关闭其Bochum手机生产基地,并进行大规模裁员,这一行为将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威胁。

  据法新社报道,DGB称,诺基亚是该地区第二大投资公司,诺基亚在那里拥有约2400名正式雇员以及近1000名临时工。如果该生产基地被关闭,这些人的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

  DGB特别强调:“诺基亚的这一决定甚至可能会对该地区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一位DGB发言人向法新社记者表示,诺基亚的雇员们正在酝酿一次集体行动,且自日前诺基亚裁员计划公布起,该生产基地便已停止运作。

TAG: 裁员 诺基亚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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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08-5-29 07:21:43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的疯狂    员工状告诺基亚
   
   张先生在诺基亚苏州分公司工作了20个月,自2006年4月19日至2007年12月18日,前后一共签了七次合同,每次合同的期限都是三个月。2008年11月18日,张先生收到一纸通知,合同到期以后,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三个月一签,七次合同应该是21个月才对啊,怎么才20个月就合同到期了呢?原来用人单位耍了一个手段,第六份合同和第七份合同有了一个月的重叠期,第六份合同的终止日期为2007年10月18日,第七份合同的起始日期为2007年9月19日,终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8日,但是第七份合同的签字日期仍然为10月18日,不过张先生却被要求把合同的签字日期写为9月18日,诺基亚方面是这样解释的,反正合同都是要续签的。这样以来,本来应该持续到2008年1月19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的劳动合同,结果因劳动合同法的即将实施被提前终止。
        2007年6月28日凌晨,张先生在诺基亚公司工作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至今仍未完全康复。张先生参加工作10年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依法享有六个月的医疗期,劳动法第29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三款,都明确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不得终止合同。但是张先生却被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的一刹那,失去了工作。
        张先生已于2007年12月27日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败诉以后,张先生于2008年4月1日,愚人节那天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立案。此案的开庭时间为2008年6月2日14:30 ,恳请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和支持!
        科技以人为本——诺基亚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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