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印耗材网》网站于2008年11月16日刊登了题为《竞争还是相残 格之格向天威亮剑》的评论文章,在没有经过认证,没有任何证据,就主观断定是纳思达公司通过媒体发布了《格之格VS天威 品牌耗材的道于术》的文章,并发表一番无端的指责和评论,大肆诋毁格之格的声誉。文中直接指名纳思达通过媒体向天威“亮剑”,认为格之格“企图去瓜分兄弟的市场,此实为不仁之举”等等。该网站又于11月17日刊登了天威的律师函,在序言中继续对格之格进行恶意的评述,发表了《天威发律师函 否认大规模裁员和市场下滑》的文章,将矛头直接引向纳思达,对纳思达公司和格之格品牌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11月19日珠海纳思达公司市场总监臧晓钢致电《中国打印耗材网》,对没有基于事实,进行的虚假报道和有倾向性评论的行为提出了抗议,并要求立即予以纠正,立即撤下不实评论文章,立即停止对纳思达公司和格之格品牌的伤害行为,并与正式道歉。
格之格作为民族打印耗材的知名品牌,在营销的过程中,被媒体和市场评述是可以理解的。在《格之格VS天威 品牌耗材的道于术》文章中,作者对各个品牌进行了比较,有所青睐,也有所褒贬。不能因为其否定了天威的经营做法,赞美了格之格的市场策略,《中国打印耗材网》就认定是格之格在诋毁竞争对手,作为网络媒体,发表这种主观臆想的,没有客观依据的文章,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
媒体有话语权,但作为公众媒体,都需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也要有基于事实的职业道德。纳思达长期致力于民族打印耗材业的发展,一直热衷于推动民族打印耗材产业的发展,热衷于同行业的同仁共创民族打印耗材事业的辉煌,这是有口皆碑的事实。对于处于金融海啸影响下的中国打印耗材行业,纳思达会一如既往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最大的努力,带领行业的同仁走出困境。至于市场的反映,经销商的声音,众说纷纭,“谣言止于智者,事实胜于雄辩”.
《中国打印耗材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格之格进行批评性的评论,严重损害了格之格的声誉,有违媒体的职业道德。在此,再次要求《中国打印耗材网》尽快撤去不实评论并致歉,纳思达将视后续对公司声誉和品牌造成的伤害程度,保留继续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最新评论
天威就是一个血汗工厂,工厂内部只有WC没有摄像头,保安很牛,查包,特别喜欢翻漂亮女生的包,真是无耻,一些领导就理都不理!加班永远没有加班费,一个工厂一个月上300多个小时也才100-1500左右,简直是对人性的践踏。
对员工永远没有温情,无论是做了10年的老员工,还是回家生孩子回来的女生,效益不好,裁员可以理解,但也得按最起码的赔偿来吧,天威做人事的就天天想怎么才能逼人自动辞职,省一点赔偿费!
什么民族企业,老板包二奶,离婚,内部派系林立,内耗厉害,一天一个口号,今天学这个,明天又改那个了!
内部人员腐败严重,外行领导内行,人才贬值,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最近发表的这几篇文章,一看就知道是枪手写得,但里面写得很多也是事实!
呜呼,悲哉,天威!
在珠海泛凌负责业务期间曾使用假身份证,号码为:420204198301031713
后经警方证明其真实身份证号码为:42212919821124131x
刘文初2007年3月以假身份证进入珠海泛凌。但是珠海泛凌并没有察觉到其身份证是假的,并给其在银行申请了银行卡(工资),此后刘文初本人如愿以偿地披上了打印机耗材业龙头老大珠海泛凌北京办事处业务精英的合法外衣,开始在京津地区采取高价购进低价抛出的方法,先后骗取当地珠海泛凌代理商现金及货品,价值两百多万元。直至2008年4月1日。珠海泛凌给当地代理商发传真,正式通知大家已经解除与刘文初的雇佣合同,代理商于是联系刘本人催要货款和货物 ,就在此时刘文初突然消失,大家分头报案,但为时已晚,其人已逃之夭夭,给广大京津地区的珠海泛凌的代理商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但精神上的损失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试问如果在进入珠海泛凌的时候,泛凌公司进行严格的人员审查,其能进入泛凌公司吗,如果其不能披上泛凌公司业务员的合法外衣,能博得广大经销商的信任吗,代理商是信任泛凌公司的,难道以后泛凌来上门做业务的人员,代理商都要将其扭送到**机关进行身份核实吗?。希望泛凌公司正视现实,能走出来给广大代理商一个说明,不要背上与刘文初共同诈骗洗钱的罪名。
在此之后广大代理商进行报案,并且积极配合警方尽快把案件侦破。
广大经销商经过周密的明察暗访,在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
早在2002年刘本人用(王德庆)这个名字在武汉新胜科技公司,以高进低出的手法,诈骗8万元。
2006年刘本人用(王子昂)这个名字加入宁波八达科技公司,以相同的手段进行诈骗,诈骗金额高达150万,宁波警方已经在**部的外逃人员网通缉了此人。
后经警方证实,其真名叫陈义,身份证号为:42212919821124131X。湖北黄冈市新港2路146号。
综上所述,陈义本人早在2006年就已经有了诈骗的前科,是一个在逃的通缉犯,这样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怎么能进入珠海泛凌这样一个规模巨大的公司呢,并且得到珠海泛凌的信任,难道珠海泛凌雇佣诈骗犯来开发市场吗,诈骗犯肯定要比一般的业务人员会忽悠,难道泛凌公司在用人方面山穷水尽了吗,为什么泛凌公司在4月1日断然解除了于刘的合同,是已经发现刘本人是诈骗犯,怕东床事发,金蝉脱壳,草草收场呢。。。。。。这里蹊跷的事情太多了,值得让人深思。。。。。
另外其在北京期间,作为泛凌北京办事处人员,为什么没有办理暂住证呢,难道这么大的公司漠视国家的法律,不监管在外常驻人员吗,不督促其外驻人员履行法律义务办理暂住证吗。其在北京期间是代表的泛凌公司,不是个人行为。
在这里我也希望中国的企业能从此次金融危机中懂得一些,,企业应该有企业责任!行业应该有行业的责任。公司也应该有社会责任。任何违背市场秩序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是做不得的,做什么必然会有什么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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