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宝网又被告了!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网上交易似乎已成为足不出户购物的最便利方式。但与此同时,网上交易也变成了的C2C模式下假货滋生的温床。买到假货的消费者苦不堪言,告状无门,个中案例屡见不鲜。时至今日,人们已经逐渐从网购的便利情景中清醒过来,尽可能选择让他们放心的是整体商铺而并非网络小店,尽管如此,网络上的商务模式依然堪忧。而要杜绝这种情况,其实需要的不仅仅是工商部门的努力,对于深受假冒伪劣产品之害的正品厂家,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规范网络代理,从网络交易的入口处减少假货对消费者的迷惑。

(凡在网上销售而没有迈视标识的如烟产品均将被视为非法销售)

(网上销售如烟许可证)
淘宝网违规操作 再度被告上法庭
日前,淘宝网作为网络C2C模式的“行业老大”也被告上法庭。继9月3日迈视网向淘宝网递交公函,希望淘宝网能够给予协助保护如烟消费者权益及迈视自身权利,同时还递交了大量侵害迈视权利的商铺网址或截图后,淘宝网负责人方面并未出现相关回应。9月9日,迈视网联合如烟集团向淘宝网发出了一封律师函。律师函中指出,早在2008年7月2日,迈视网已合法取得如烟系列产品互联网中国区唯一总代理,凡销售如烟产品的均应有网上销售如烟许可证,取得迈视网的授权。淘宝网上的“如烟”卖家似乎并没有停止出售如烟的意向,淘宝网也并没有相关审查手续来控制此事。针对类似事件,个人商铺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商城也应担负连带责任,无论是在实体店铺还是网上交易都该如此。
作为控烟的国内知名企业,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授权视频媒体迈视网为“互联网唯一总代理”,这次双方的合作开启了如烟整合网络销售的第一步。迈视网携手如烟专门开设了网络交易平台,并向如烟在网上的经销商发出了一份《特别声明》。按照声明中的规定,互联网上销售的如烟系列产品均应带有“迈视”标识,凡在网上销售而没有迈视标识的如烟产品均将被视为非法销售,迈视网以及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对其保留追诉权利。另外,只有经过迈视网注册的网络经销商才能在网上进行销售,如没有注册而销售产品就是违法侵权的行为,如烟公司也不会给予消费者在这样的网络经销商处购买的如烟产品质量保证。
网络交易状况堪忧 迈视网有话要说

(新闻发布会现场:从左至右为如烟、迈视网、原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迈视网与如烟搭建的网络视频商城,不同于淘宝网、易趣等传统电子商务C2C网站运营模式,该网站将引入真人视频导购、客服,产品介绍视频和产品视频资讯等导购视频界面,提升如烟产品的信誉度,更好地为消费者和销售商服务。加上产品的全方位视频,能够让消费者立体的了解产品的资讯后,迈视网副总裁王哲表示:“迈视网为如烟架构的视频商城突破了以往的B2C(商家—个人)和B2B(商家—销售商),是二者的兼容模式,这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为商家和销售商同时提供解决方案,将这种视频电子商务变为可能并从而盈利。”
如烟推出的禁烟产品本身是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据如烟厂家介绍,由于不能确认网上销售的“如烟”产品的真伪,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如烟”产品,极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健康,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更是要慎而又慎。所以迈视网与如烟提示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真货,才能达到控烟的效果。目前如烟在迈视网的视频商城已经正式上线,消费者可以在迈视网查询经销商是否已经注册,避免买到假货。
网络销售的模式该如何改进才能更好的贴合中国国情以及消费者的购物需求,目前尚无一个完美的“双赢”解决之道。而这也是中国在互联网产业发展途径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希望像淘宝网这类的网络交易网站能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遵纪守法,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