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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8-9-18 21:13 | 作者: 林海 | 来源: 比特网
2008年9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正式受理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影《无间道》的网络传播权所有人,对国内优酷、酷6两家视频网站非法盗播进行法律权益追溯,诉请违规网站赔偿人民币20万元。
在国内对知识版权权益维护日益重视的时期,仅仅以用户自由上传、视频网站只是一个放置信息的平台而寻求免责(例如《数字化新千年版权法》中“安全港”规定),这种做法已经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TAG: 2008年 版权 电影 法院 视频网站 网络传播权 无间道 优酷 安全港 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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