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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未成年人见网友需经家长同意

发布: 2008-7-28 09:09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羊城晚报 | 查看: 14次

鞭牛士&搜狐IT——网编训练营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梁灿盛一行赴深圳就《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在有关座谈会上,如何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成了讨论热点。《条例》修订草案除规定学校周围200米范围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外,在第45条“自律行为”中还要求未成年人不得“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约见网友”,“不得沉迷网络与电子游戏”。

TAG: 网友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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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鞭牛士网友 发表于 2008-7-29 08: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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