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青年陈某,模仿暴力黑帮影视情节,编发多条自称杀手的恐吓短信向他人勒索钱财。近日,番禺区检察院对陈某以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番禺区检察院介绍,陈某初中未毕业,于2004年从肇庆到番禺打工,但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一人独住出租屋的陈某平时多以看电影电视消磨时间,特别爱看黑社会类影视作品。
2007年年底,陈某辞职赋闲在家。失去经济来源的陈某只能靠朋友接济,他觉得很没“面子”,遂萌生用快速方法弄点钱的念头。2008年1月下旬,陈某在了解到其朋友的同事有关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后,多次编发恐吓短信,自称是作案多起手法残忍的职业杀手,以不给钱就杀害对方全家相威胁,向其朋友的同事勒索数万元现金并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因被害人报警而案发,公安人员经侦查后一举擒获这一“杀手”。陈某为此追悔莫及。
公诉人认为,陈某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较大,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