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王欣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Bianews报道 9月13日消息,今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对快播案作出一审判决,快播CEO王欣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4年5月30日,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批准逮捕王欣。因王欣潜逃国外,次日,公安部发布红色通缉令。同年8月8日,王欣回国归案。
2016年1月7日、8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快播涉黄案,双方针对取证环节等内容展开激烈辩论。为此,北京海淀法院宣布休庭并在9月9日再次开庭审理,在当日的庭审现场,王欣等快播高管全部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