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网约车主须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Bianews报道 9月9日消息,交通部、公安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10月起,从事网约车服务,需满足: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