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行政区域禁飞无人机
6月30日消息, 深圳警方通报,因无人机故障或操作不当,坠落砸伤、割伤群众,无人机扰航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自6月28日0时至7月1日24时,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单位、组织及个人禁止使用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同时,经批准的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等飞行活动不受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