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
Bianews 2017-06-20 14:51

6月20日消息,6月20日上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淘宝店铺的销量和信誉。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获利90余万元。


2014年初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向杭州市经侦支队报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至余杭区法院。
 

扫码下载app 最新资讯实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