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诉微博博主侵权案胜诉
Bianews报道 1月18日消息,近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及京东公司诉王伟(微博:“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要求被告通过微博发布致歉声明10天并赔偿刘强东和京东公司25.6万元。
判决书显示,自2015年年初,被告通过其在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上连续发布数十条微博。针对原告捏造事实、发布不实言论,对原告产生了负面影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Bianews报道 1月18日消息,近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就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及京东公司诉王伟(微博:“王博士的精神家园”)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要求被告通过微博发布致歉声明10天并赔偿刘强东和京东公司25.6万元。
判决书显示,自2015年年初,被告通过其在新浪微博账号“王博士的精神家园”上连续发布数十条微博。针对原告捏造事实、发布不实言论,对原告产生了负面影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