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网购电子产品开箱不影响退货
Bianews报道 1月13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消费者网购电子产品时,出于查验货品目的需要打开包装的,商家不得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此外,对于鲜活易腐等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家应在销售流程中明确标注。

Bianews报道 1月13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实行。
办法规定,消费者网购电子产品时,出于查验货品目的需要打开包装的,商家不得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此外,对于鲜活易腐等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家应在销售流程中明确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