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被发限制消费令,法院:刘暖曦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鞭牛士 1月17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16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原名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刘暖曦的限制消费令。其中规定,法院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秋莲申请执行刘暖曦侵权一案,因刘暖曦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刘暖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刘暖曦因与江秋莲案件被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