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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Note 7购机第一人状告三星
Bianews 2016-09-30 13:39

Bianews报道 9月30日消息,曾购买三星Note 7手机的深圳消费者周先生因担心手机出现安全隐患,要求赔偿遭拒后,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与手机销售商告上法庭。


消费者周先生于9月1日购买了两台三星Note 7手机,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28日。手机销售方曾表示国内公开发售的三星Note 7手机不会发生爆炸事故。此外周先生还被告知,自己为深圳地区第一位拥有三星Note 7的人。


在得知国内发生多起三星Note 7手机爆炸、自燃事故后,周先生联系手机销售商希望退款并索赔三倍赔偿金,遭到了手机销售方的拒绝。9月29日,周先生将手机销售方与三星告上法庭。目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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