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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法院:境外虚拟货币投资不受保护,自担损失
2018-04-28 13:57

Bianews 4月28日消息,据中国江苏网消息,近日江苏省宜兴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虚拟货币投资纠纷,投资人通过境外网站投资虚拟货币,法院认为其投资行为不受我国法律保护,一审判决其自担投资损失。


据悉,原告吴某与被告双某两人是朋友,吴某委托双某通过境外网站投资虚拟货币“蒂克币”。法院认为公民投资行为虽属于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另外,法院认为该境外网站含有一定博彩性质,且在中国电信管理机构并未登记备案,不受到中国法律的肯定性评价。故此吴某应自行承担投资和交易蒂克币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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