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粉状告锤子科技败诉
Bianews报道 9月23日消息,昨日下午,锤粉李中秋(@Midqiu)状告锤子科技虚假宣传一案宣判。法院认定原告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但仍判令终止销售合同,双方应退货退款。
今年6月,锤子手机用户状告罗永浩与锤子公司虚假宣传一案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称锤子手机(T1)存在无法卸载预装软件、未提供宣传功能、未提供boot loader等虚假宣传问题,要求退款及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书指出,原告所指的预装APP为系统应用,而此前罗永浩在发布会及微博所做宣传均未指明使用哪款手机,故原告请求未受法院支持。而罗永浩此前曾于微博发表《44岁的罗永浩站在被告席上......》,对起诉作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