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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受害者在日提起诉讼

发布: 2008-1-18 15:12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查看: 2次

  中国吉林省敦化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受害者17日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给予两名原告66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07日元)的赔偿。

  当天上午,4名日本律师替中国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递交了诉状。

  诉状说,日本政府在中国部署和遗弃当时国际法禁止使用的化学武器,致使时年12岁的周桐和8岁的刘浩两名原告受到伤害。日本政府承认这一事实,却没有对受害者采取赔偿等救济措施。原告提起诉讼,就是为了要求日本政府履行赔偿责任。

  2004年7月,4名儿童在吉林省敦化市一条小河里洗澡时发现一枚炮弹,其中周桐和刘浩接触到了弹体中流出的液体,于是手脚等部位出现红肿溃烂。此后,日本外务省发言人说,敦化市发生的毒气弹伤害事件是由当年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引起的。

TAG: 侵华日军 诉讼 毒气弹 化学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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