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重新核定的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已开始执行,该标准较以前有所上浮,但由于调整后的标准仍不算高,预料对电信运营商的影响十分有限。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发出的通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向蜂窝公众通信网络运营商收取的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在全国使用的GSM、CDMA网络频率,900MHz频段(含800MHzCDMA频段)每年1700万元/MHz,1800MHz频段每年1500万元/MHz。
在非全国网使用的频率,通知规定,900MHz频段(含800MHzCDMA频段)每省每年170万元/MHz,1800MHz频段每省每年150万元/MHz。使用范围达到或超过1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按在全国使用的收费标准计收。
至于铁道部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按地域共用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段(885-889/930-934MHz),通知规定,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为每年850万元/MHz。在双方共用此频段期间,频率占用费各缴纳50%。中国移动退出使用后,由铁道部全额缴纳。
该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由信息产业部按规定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申报。
2002年4月,当时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曾对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做出规定,在全国使用的GSM网络和CDMA网络频率,每年1500万元/MHz,在非全国网使用的频率则为每省每年150万元/M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