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学会了一个社会“真理”!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2-07 05:34:31

事件背景:

城市晚报12月5日报道    11月26日10时许,曹宪柏从农安县法院大门走出,这个从来不愿意打官司的普通农民,为了给儿子讨个合理说法,如今已不知进出法院多少次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唯一的儿子见义勇为不幸溺水死亡,作为家长,他却要承担70%的责任。他甚至有点怨恨自己,是对儿子乐于助人的教育导致了这场悲剧。让他陷入更加尴尬境地的是:虽然曹扬见义勇为的行为已得到确认,但受助者就是不承认曹扬的救助,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而私自取土留下害人大坑的人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上诉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为他见义勇为而离世的儿子。

不知道你们看完什么反应...我的第一反应是想笑!

如今的社会确实充斥着普遍的“卸责心理”,让我恐慌,让我恐慌的想笑!

有一网友说的好:我们的民族目前不是缺钙的问题,是缺德的问题。

昔日的礼仪之邦已经变的无礼无德了。当年的孔融让梨黄香温席都能流传千古,雷锋赖宁也能命载史册,而如今的一个弱冠幼童舍命救人,却换来的什么?

我想没有任何人会单纯为了那虚无缥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荣誉去冒生命危险吧?至少我不会!

再想想孩子的父母...我很难推测他们打官司的心情。不平?冤枉?悲愤?还是别的什么..至少我知道,对于世界的所有人,是失去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小男孩,但对于他的父母,那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也许真像那位父亲所说的,“甚至有点怨恨自己,是对儿子乐于助人的教育导致了这场悲剧”。 因为那样至少不会失去“整个世界”!

我也很想知道被救的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安心吗?也许迷信能存在中国那么长时间有它的道理。现在相信科学了嘛...没有鬼!所以救不怕“鬼叫门”了!这到底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

最让人想不通的是:法院的判决竟然是“作为家长,要承担70%的责任”!说好听点,这是法律漏洞,相关法律不完善。说不好听就是,**、法院、法官全他妈的是傻B,你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于情于理根本解释不通!

前几天居委会上每家每户动员,给什么受灾地方捐衣服。我们家有不少根本已经不穿的衣服,但是我还是让我妈别捐,我填的表,说没有!因为我知道,我每年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捐”(有的人也知道,中国的税收应该是全世界最高的,虽然不是让你直接纳很高的税,但是你买的、使用的任何东西都参杂着各种国家强制征收的税。很操蛋吧!所以从我知道的那天起,就从没给什么灾区捐过一件衣服一分钱。因为这应该是**的事情,他有钱养着那些基本不干活,但每年拿着14个月工资的公务员,没钱支援灾区?)。现在我又明白了一件事:以后看到这类事情,就当没看见,心情好就帮忙打个110什么的,反正我绝对不会挺身而出的!而且我以后还会把这种“经验”告诉子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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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弹狼 引用 删除 导弹狼   /   2007-12-11 19:07:23

农安,我们家又上报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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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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