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到这里来,请到这里来!

死刑与人权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09-03 17:00:52

当学到刑法的时候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欣喜。这样的想法似乎很不好,可是我喜欢刑法,这也是我学习法律的一种动力吧。

9n]!kCkp0

“死刑!”已经被很多国家取消的刑罚,在我国也对这个问题进行着不休的争论。不管是什么原因死刑到现在还存在于刑法的篇章之上。

bUw"l*e1Z0

“人权!”作为人的权利!我是这样解释的,与“生命健康权”这一基本权利有着相似的地方,当然不同的地方也有很多,人权的范围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人们都无法理解。

d9i Jxa*@b.X0

有些国家总喜欢把死刑与人权结合起来说“中国没有人权!”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VtmO2~Im

这样的说法是对还是错,我不做评论!

x'Q2D]#gj;L-`] r0

中国到底有没有人权不用去争论,事实已经证明了。我们那些学者又是这个实例又是那个实例,一个个摆出来,只怕连自己都要晕了。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X0dvU^

我们的国情不允许我们废除死刑。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J#p^5HNtt

这是大的方面,然后从我们的心理来分析一下:

6he b6G3i%vMH4A Z;T0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旦被判刑,就意味着一辈子也洗刷不掉的耻辱,坐牢在他们眼里是最严重的惩罚,即使他们将来出狱在社会上也是被歧视的人,甚至是无法生存。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9C-ICTv

他们眼中罪犯与律师、医生都是极端只是一个是坏到极点,一个是好到极点。

AqowZh"l0

在中国,坐牢也是一种耻辱,可是,在人们的心中坐牢不是不可原谅的。甚至出狱之后再次犯罪率也是居高不下。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lRQ o.uB2q

有的人甚至会说“监狱是我老家,坐牢就像回家。”

"M7u#yw u~L4V0

这样的人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6LHm)r}|(a }-}0

我们有一句古语叫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qIl:c,{ xJ*t9Q3sN

在中国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是很强的,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奴性。”

o)z3M~|0

萨达姆被叛了死刑,在国际上引起一番议论。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1f4[a:@0afV

萨达姆的罪行到底是不是应该判处死刑,我没有研究过伊拉克的法律不敢下这个定论,可是如果放在中国,这样的罪行不一定是死刑,这要看军事法庭怎么审理了。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c_4U @3vIP

军事法庭单独执法,这是必要的。

2M(i8Z~ b$mb!G0

可是这样是不是军事法庭的权限就是很大呢?不是!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rN X:Of

在法律上来看军事法庭虽然单独执法但是对他的监督也是很严格的!

8FL M7]h4YJ0

监督在我们国家是经常被提到的一个一个词语,可是也是最没准的的一个词语。

+I2wW;T)j!KP$O(zl0

按照法律来看监督制度在我国是很严格的可是我们国家有句话叫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有意思!!!

4m;b%Mmaf0

话说回来,接着说“死刑”与“人权”。

5G$?%PHM0

我认为法律是否存在死刑和是否有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A*C{*Fe YCP@nv

死刑是侵犯人权,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也是一个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也是人权,而死刑正好是履行了他的这项权利。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Y$owGU`r

死刑的执行对其他人的人权也是一种保障啊!

VA;bA#|J0

单凭这两点我认为死刑不是侵犯人权而是维护人权!!!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q QE/[o_/m D

 BiaNews-网络编辑社区F?-q7s6|~


TAG:

引用 删除 Guest   /   2008-06-01 03:39:16
5
董江勇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江勇   /   2007-09-14 22:04:10
搬个板凳先占座等着看看。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09-01-09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31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310
  • 日志数: 2
  • 建立时间: 2007-08-30
  • 更新时间: 2007-09-03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