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事干的时候上来造谣几句!千万不要丢转头呀!
“个人站长----和谐年代你能坚持多久” 万恶的《电子公告系统专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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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8-31 12:58:06
/ 个人分类:挨踢资讯
传说中的《电子公告系统专项备案》条例终于在部分城市施行了,在这特殊的一天降临时,我试着访问N多站点、论坛都大多数会出现这样的提示:按通信管理局要求,交互式内容(如论坛、留言板、信息发布等等可由浏览者发布信息的网站)必须通过电子公告系统专项备案,对于未获取专项备案的网站暂停访问。
据说重庆、浙江等地已经相续关闭很多站点了,就这次风暴,国内应该有很多个人站长就这样倒下了,倒在“和谐社会” 的强大力量下。
今天QQ群里谈论关键词出现最多的当然属《电子公告系统专项备案》了,很多人在质疑,质疑它能否真正正式施行下去,也有很多站长感觉到害怕,更有部分站长发出这样的感慨,"还搞什么网络啊,还不如回家种田去的了"。有人自我安慰说,坚持吧!17大过了,风暴也就过了,条例还是条例,今日的互联网还是昨日的互联网,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的,让专项条例见鬼去吧。
但我个人不这样看,星星之火起源于厦门BBS管理事件,当时我看到这一事件的时候,这样想过,“切,又一个面子条例,只是一项日常工作的成绩,放在那儿,让时间慢慢淡忘他,慢慢落满灰尘,就没人再起了。”但这次的“专项条例”与之前出台的各项《“自律”公约》,截然不同,完全是两码事,前者的《“自律”公约》没有通信管理局插手,他们威胁不到IDC提供商,更威胁不到机房管理者。但这次不同,这次通信管理局不会针对个人站长的站点下手,而是直接施压给IDC提供商们,你不施行,我就罚款、断线等。
下面为某IDC服务商根据严打期间规定做作的对其公司托管租用的服务商的处理办法:
1、已有论坛的网站空间,强制关闭论坛功能(仅有论坛的关闭整个论坛);
2、尚未有论坛等交互性程序的空间,严打期间不得新开通论坛、博客、留言板等程序我司24小时不间断检查,一旦发现,按恶意攻击机房处理,强制关闭此会员(或代理)名下所有网站并永不退款处理,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3、完全靠论坛为生的大型论坛,要求开通的,必须安排专员每1小时向我司报到一次,24小时实时监管并交押金1万元,如因所登记的论坛缘故出现断网情况押金不退还。
4、政府禁令期间所有被关闭论坛/博客/留言板等功能的网站,一律作不可退款处理(属不可抗拒范围)
5、要求更换网站内程序的网站,为防止出现意外上传原来程序的情况,须交押金1000元
6、有反对意见或不满的,请直接致电公安部咨询相关情况
白纸黑字,红头文件摆在IDC提供商们面前,各项惩罚条例,处理后果都一目了然,IDC提供商们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跟着“和谐”路线走下去,受难的依然是我们个人站长。
在看一份通告:
明确要求,各IDC服务商在十七大之前,必须强制关闭所有论坛/博客/留言板等交互性网站,整个机房只要发现超过7例,采取关闭机房强制性措施,并处罚款5-100万元。
严打期间规定如下:
1、已有论坛的网站空间,强制关闭论坛功能(仅有论坛的关闭整个论坛);
2、尚未有论坛等交互性程序的空间,严打期间不得新开通论坛、博客、留言板等程序,一旦发现,按恶意攻击机房处理,强制关闭。
在这样的示威下,我们个人站长还能选择什么,只能关掉自己的网站、论坛、留言板。因为我们没有退路,个人站点都死了,门户站点全都生存了下来,我们个人站长只能感谢父母把我们生在这个到处充满“和谐”的社会,放声高呼“和谐万岁”
国内真验证了马克·库班说的:“互联网已死?”
原文:“互联网已死并且乏味”(The Internet is Dead and Boring,The Internet Is still Dead and Boring)
本文首发:http://www.chinabeta.cn/blog/article.asp?id=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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